關于《濮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的政策解讀
(發布于:2023-07-15 10:00)
現就《濮陽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必要性
按照《河南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69號)規定和《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濮政辦明電〔2023〕12號)有關要求,需要對我縣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此外,相關法律和現實情況也發生了一些變化,行政規范性文件需要作出相應的調整,故今年我縣開展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
二、起草過程
根據省市工作要求,濮陽縣司法局對2022年12月31日前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名義制定的共計136件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梳理,逐件征求各起草部門(實施部門)意見,由相關部門提出初步清理意見,并填寫《濮陽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意見表》報送縣司法局匯總統計清理結果,初步形成了規范性文件清理清單。
三、清理結果
經匯總統計,此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文件136件,其中擬保留91件、擬失效44件、擬修改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