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陽縣交通運輸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精神,按照縣法政辦《關于印發濮陽縣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濮縣法政辦〔2019〕1號)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依法規范、執法為民、務實高效、改革創新、統籌協調基本原則,著力推進行政執法透明、規范、合法、公正,不斷健全執法制度、完善執法程序、創新執法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全面提高執法效能,推動形成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交通行政執法體系和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交通運輸治理體系,確保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推進全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標
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以下統稱“三項制度”)在全系統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推行,實現執法信息公開透明、執法全過程留痕、執法決定合法有效,促進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行為得到有效規范,交通行政執法能力和水平整體大幅提升,交通行政執法行為被糾錯率明顯下降,交通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三、工作任務
(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按照“誰執法誰公示”的原則,明確公示內容的采集、傳遞、審核、發布職責,及時通過門戶網站及政務新媒體、辦事大廳公示欄、服務窗口等向社會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并同步推送至執法信息公示平臺。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依法確需公開的,要作適當處理后公開。
1.強化事前公開。行政執法部門要統籌推進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權責清單公布、“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工作。要依法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編制《行政執法主體清單》并向社會公開;通過河南省行政執法人員信息在線查詢系統公開行政執法人員信息。要制定、修訂并公開行政裁量標準,編制并公開《行政執法權責清單》,明確職權類別、職權名稱、實施依據、責任事項、辦理期限、收費情況等;編制并公開《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事項名稱、抽查依據、抽查主體、抽查對象、抽查比例、抽查頻次、抽查方式、抽查內容等;編制并公開服務指南、執法流程圖,明確執法事項名稱、執法程序、受理機構、審批機構、受理條件、辦理時限等;公開救濟渠道、監督方式;公開本單位執法人員的姓名、職務、執法證號、執法區域等。
2.規范事中公示。嚴格執行《河南省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行政執法人員在進行監督檢查、調查取證、采取強制措施和強制執行、送達執法文書等執法活動時,必須佩戴執法證件并主動出示,向當事人和相關人員表明身份,執法全程公示執法身份;要出具行政執法文書,主動告知當事人執法事由、執法依據、權利義務等內容。國家規定統一著執法服裝、佩戴執法標識的,執法時要按規定著裝、佩戴標識。政務服務窗口要設置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員崗位職責、申請材料示范文本、辦理進度查詢、咨詢服務、投訴舉報等信息。
3.加強事后公開。各單位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布執法機關、執法對象、執法類別、執法結論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的執法決定信息要在執法決定作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公開,但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除外。
4.建立執法信息公開動態調整機制。法律、法規、規章及機構職能變化或執法人員變動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更新相關行政執法信息;已公開的行政執法決定被依法撤銷、確認違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撤銷原行政執法決定信息;發現已公開的行政執法信息內容不準確的,應當在20個工作日內更正。
5.建立行政執法統計年報制度。各單位要于每年1月31日前公開本部門上年度行政執法總體情況有關數據,并由局政策法規股匯總報縣司法局和上級主管部門。要強化數據信息運用,依據行政執法數據信息對行政執法機關、執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情況,違法行為的類別、頻次和集中發生的地點、時段等進行綜合分析,為領導決策、執法力量配備、執法問題預警等提供重要參考。
(二)全面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各單位要通過文字、音像等記錄形式,對行政執法的啟動、調查取證、審核決定、送達執行等全部過程進行記錄,并全面系統歸檔保存。
1.完善文字記錄。各單位要規范使用行政執法文書,在司法部制定發布統一的行政執法文書基本格式標準前,按照《河南省行政執法案卷評查辦法》《河南省行政許可案卷評查標準》和《河南省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規范制作行政執法案卷,做到文字記錄合法規范、客觀全面、及時準確。積極推進執法文書和執法案卷電子化,制定與執法文書格式范本相對應的電子信息格式,做到紙質文書和電子文書一致。
2.規范音像記錄。各單位要結合行政執法實際,編制音像記錄事項清單。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對下一級行政執法機關音像記錄事項清單編制工作加強指導,明確應當進行音像記錄的執法環節、記錄方式以及應當進行全程音像記錄的現場執法活動等。要做好音像記錄與文字記錄的銜接工作,對文字記錄能夠全面有效記錄執法行為的,可以不進行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財產、強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財產權益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要推行全程音像記錄;對現場執法、調查取證、舉行聽證、留置送達和公告送達等容易引發爭議的行政執法過程,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音像記錄。要研究制定執法行為用語指引,指導執法人員規范文明開展音像記錄。建立健全執法音像記錄管理制度,明確執法音像記錄的設備配備、使用規范、記錄要素、存儲應用、監督管理等要求。禁止損毀、剪接、刪改原始現場執法音視頻資料,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對外提供或者通過互聯網等傳播渠道發布現場執法音視頻資料。配備音像記錄設備、建設詢問室和聽證室等音像記錄場所,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和本部門執法具體情況確定,不搞“一刀切”。
3.強化記錄實效。各單位要完善執法案卷管理制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檔案管理和《河南省行政執法案卷立卷規范》的規定歸檔、保存記錄資料。要探索信息化記錄儲存方式,通過技術手段對同一執法對象的文字記錄、音像記錄集中儲存。要充分發揮全過程記錄信息對案卷評查、執法監督、評議考核、輿情應對、行政決策和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等工作的積極作用,依法公正維護執法人員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要建立健全記錄信息調閱監督制度,做到可實時調閱,切實加強監督,確保行政執法文字記錄、音像記錄規范、合法、有效。
(三)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各單位在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要嚴格進行法制審核。
1.明確審核機構。各單位要明確具體負責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確保法制審核工作有機構承擔、有專人負責。要把政治素質高、業務能力強、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員調整充實到法制審核崗位,配強工作力量,原則上各級行政執法機關的法制審核人員不少于本單位執法人員總數的5%。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法制審核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本系統內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統籌調用機制,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
2.明確審核范圍。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或者引發社會風險,直接關系行政相對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權益,經過聽證程序作出行政執法決定,以及案件情況疑難復雜、涉及多個法律關系的,都要進行法制審核。要結合本機關行政執法行為的類別、執法層級、所屬領域、涉案金額等因素,制定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對下一級行政執法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編制工作加強指導,明確重大執法決定事項的標準。對其他適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要依法進行法制審核,有條件的可以對所有行政執法決定進行法制審核。
3.明確審核內容。法制審核機構要重點審核行政執法主體是否合法,行政執法人員是否具備執法資格;行政執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合法充分;適用法律、法規、規章是否準確,裁量基準運用是否適當;執法是否超越執法機關法定權限;行政執法文書是否完備、規范;違法行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機關等。對重大執法決定審核后,要根據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問題的書面審核意見。行政執法承辦機構要對法制審核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的審核意見進行研究,作出處理后再次報送法制審核;有異議的,要與法制審核機構協商溝通,經溝通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及時提請行政執法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
4.明確審核責任。行政執法機關主要負責人是推動落實本機關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機關作出的行政執法決定負責。行政執法承辦機構對送審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以及執法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程序的合法性負責。法制審核機構對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意見負責。要結合實際,確定法制審核流程,明確送審材料報送要求和審核的方式、時限、責任等,并將法制審核書面意見入卷歸檔。因行政執法承辦機構的承辦人員、負責法制審核的人員和審批行政執法決定的負責人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導致行政執法決定錯誤的,要依紀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全面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各單位要加強執法信息管理,及時準確公示執法信息,實現行政執法全程留痕、法制審核流程規范有序。
1.加強信息化平臺建設。建設統一的行政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系統,匯集行政執法主體信息、人員信息、執法事項信息等,實現對行政執法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系統性管理。依托河南省政務服務網開展網上行政服務工作,全面推行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辦公,推動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
2.推進信息共享。完善行政執法數據匯集和信息共享機制,在確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進跨地區、跨部門執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認真梳理行政執法基礎數據,建立行政執法信息資源庫,逐步形成集數據儲存、共享功能于一體的行政執法數據中心。
3.強化智能應用。積極推進人工智能技術在行政執法實踐中的運用,研究開發行政執法裁量智能輔助信息系統,有效約束規范行政自由裁量權,確保執法尺度統一。加強對行政執法大數據的關聯分析、深化應用,及時發現解決行政機關在履行政府職能、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升行政立法、行政決策和風險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的主要負責同志作為本部門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加強對本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領導,做好“三項制度”組織實施工作,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確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進度、推進有標準、結果有考核。上級行政執法機關要充分發揮帶動引領作用,指導、督促下級行政執法機關嚴格規范實施“三項制度”。
(二)加強制度建設。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三項制度”體系,加強行政執法案例指導、行政執法裁量基準、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投訴舉報以及行政執法考核監督等制度建設,積極做好相關制度銜接工作,形成統籌行政執法各個環節的制度體系。
(三)加強培訓宣傳。各部門要開展“三項制度”專題學習培訓,加強業務交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通過政府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宣傳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的重要意義、主要做法、典型經驗和實施效果,為全面推行“三項制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跟蹤問效。各單位要對推行情況進行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五)加強經費保障。各部門要建立責任明確、管理規范、投入穩定的執法經費保障機制,保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所需的執法裝備、經費,嚴禁將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要結合執法實際,將執法裝備配備需求報本級政府列入財政預算。
(六)加強隊伍建設。各部門要重視執法人員能力素質建設,健全崗前培訓和崗位培訓制度,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加強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建立全系統行政執法人員和法制審核人員數據庫,鼓勵和支持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建立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和人員激勵機制,保障執法人員待遇,完善基層執法人員工資政策,建立和實施執法人員人身意外傷害和工傷保險制度,落實國家撫恤政策,提高執法人員履職積極性,增強執法隊伍穩定性。
濮陽縣交通運輸局
2023年10月28日